10月,《旅游法》的实施在中国旅游市场产生了一次“强震”。随着旅游团自费、购物项目被明令禁止,被传统利益链捆绑着的购物店、导游、旅行社,为了生存不得不转变其营利模式。而习惯于过去服务价格和服务模式的消费者,也需要重新适应转型后的中国旅游产业。在这过程中,目前的旅游市场能否让消费者满意?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将会怎样?为此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。
“无购物无自费”褒贬不一
消费者为何对旅游体验不满?
十·一长假,张女士进行了一次俄罗斯团队游,异域美景让她心醉不已,但是当她想买些纪念品送给亲友时,却发现只能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,在旅店旁边的小超市中进行选择,因为按照《旅游法》的规定,旅行社不再安排购物了。在行程的最后一天,导游将所有团队成员带到了当地的大型购物中心,给了大家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。该地点既是购物场所也是旅游观光景点。面对如同北京王府井一般的城市街区,商店众多、语言不通、时间紧迫,张女士的购物收获可想而知。
张女士说,这样的旅游价格是涨了,导游的服务质量却没有变化。很多人出境旅游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购物。我曾经参加过法意瑞的旅行团,有半天的时间在大型的奥特莱斯购物。如今,导游也不可以组织团队去这些正规的商场了。《旅游法》实施,对治理旅游行业的乱象是有好处的,但是游客在旅游中的购物需求如何满足呢?难道想购物的就只能自助游吗?这样一竿子都打死也不合适。
日前,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发布《2013中国旅游业发展报告》称,2012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,出境游消费达1020亿美元。报告分析称,中国出境旅游消费结构以购物消费为主,其份额高达34%。
由于有过多次不愉快的旅游经历,经常参加境内旅游团的李扬与张女士意见相左。他觉得,在目前情况下,不完全禁止购物和自费项目,国内旅游市场的乱象很难治理。
李扬在一次赴成都旅行时参加了纯玩团。可是没想到,虽说是无购物,但是自费项目一个又一个,花了近300元看民俗歌舞表演,说是有篝火和烤全羊,实地一看,就是个三五个人的草台班子,近两百个观众只有一只羊和四只鸡可吃,更不要说味道了。十·一前,在长白山参加无购物团,由于是散客拼团,一团的成员不但旅行价格不同,连行程都不一致,一行人这个赶火车、那个赶汽车,不得不压缩主景区的观光时间,自费项目却一个不少都要去。这次李扬有前车之鉴,先在网上把几个自费项目查个明白,选了一个感兴趣的参加,可是当别的游客参加其他项目时,他只能干等,有的游客本来不想去,一看要等一两个小时,也无奈地参加了。
在李扬看来,十·一之前的国内旅游市场,很多看似让游客自主选择的内容,实际上最后都成了不得不的选择。比如,旅行一开始,导游就会大打感情牌,直言接这个团旅行社不给钱,游客如果不购物不参加自费项目,他就要赔钱,看在导游为大伙忙前忙后那么多天的份上,怎么也要消费一两次吧。此外,在选择旅行产品时,消费者往往面对的是大型旅行社,然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往往是一些小型的地接社,所谓强龙压不住地头蛇,身处异乡的旅行者在权利被侵害时,也多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以免影响行程。
消费者对价格波动敏感
营利模式如何与服务质量挂钩?
马大娘这两天正催着儿子给她办港澳通行证,老太太要和一起练太极拳的朋友们来趟港澳游。儿子问她多少钱?300元。这个数字若是放在《旅游法》实施前,那可太常见了。可是如今不是不允许了吗?马大娘说,是公园里一个姐妹组织的,她说香港有认识人。记者一打听,这类事儿还真不少。经常有人通过各种莫名其妙的关系,组织公园里锻炼的老人们参加两三百元的港澳游,在一些微信群、论坛里,也有人以俱乐部、企业回馈客户的名义,推出廉价甚至免费的港澳游。
无独有偶,在导游业界因收入下降一片哀叹的同时,一位广东导游爆料,相比十·一之前,这个月自己的收入反而上涨了。究其原因,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,实际上《旅游法》在天津等客源城市、在大型旅行社执行得比较好,但是在一些地源省市、小旅行社,还是有打擦边球的情况。那些顶着各类名头组织的廉价港澳游,很有可能是一些地接社或导游在背后操作的廉价购物团。
一方面,一些“廉价购物团”暗渡陈仓,另一方面,当团队游价格回归后,参加正规旅行社团队的游客数量在缩水。消费需求也被压制了很多。中国国旅总社天津公司总经理赵斌透露,据泰国国家旅游局反映,十·一黄金周期间赴泰国的中国游客数量下降近40%,据不完全统计,部分口岸城市港澳游团队数量下降了约80%。所以《旅游法》实施之后,价格回归对当今旅游市场,尤其是东南亚市场的影响很明显。
购买商品与服务,不能仅仅看价格。明显不合理的价格,其中一定有猫腻,最后吃亏的肯定是消费者自己。然而,那些看上去明显赔本的廉价团,为何屡屡有消费者选择呢?记者觉得,除了一部分人由于不知情被蒙骗外,更多人觉得,钱在我包里,我不花钱不就成了,即便出去转一圈,什么也没看到、什么也没享受到,仅仅是不停地坐火车、坐汽车,还是觉得自己占便宜了。
所以,有需求就有市场,如果一部分人执拗地抱着低价理念不变,那廉价市场还是会存在。形成健康的旅游市场,除了实行严格的监管外,正确引导国人的旅游消费观念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。
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,旅游经验的增加,一个健康的旅游市场,竞争方向必然会从价格转为服务。天津,一直以来是一个直观价格敏感的市场,但是近些年来,追求出行品质、追求个性化旅游、关注旅游产品细节的顾客群越来越大。随着《旅游法》的严格执行,很多中小旅行社也在改变服务模式,不再从购物店、不从自费项目获得主要的利益,将盈利点放在为游客提供服务。”面对天津这个直观价格敏感的市场,赵斌表示:在良性的市场竞争下,作为中国国旅这样的具有优质品牌的大型旅行社,通过统一采购、统一操作、统一营销,以最大限度降低旅游产品成本,在市场上具有很大的价格优势。这样,既保证了产品品质和特色化,又让消费者感受到了实惠。随着《旅游法》的实施,势必改变多年来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现象,消费者无疑会更加理性选择优质品牌的大型旅游服务机构。
当利益链被打破后,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会受到影响。十·一之后,天津导游小陈的收入减少了,好在她有保底工资和一些补助,导游服务费也有所上调,小陈目前的心态还算平和。然而小陈的一些同行就没那么轻松了。一位山东导游在网上晒收入“导服150元一天,新《旅游法》没执行的时候100元一天,什么保险都没有,工资还是800元一个月,现在又不忙,这个月总收入1400元。”更有导游感叹:“我们还没有工资呢。”
小陈说,以前我在导游服务中非常卖力,一部分是确实对导游这个职业有热爱;另一部分,是为了让游客开心,处好关系,大多数游客也自然给面子,会购买商品、参加自费项目。在那样一种模式下,我自己尽心尽力服务,能得到回报,但是钱挣得不踏实。如今我虽然赚的是光明正大的服务费,但是服务质量与我的收入多少完全不挂钩,干活儿没有动力。现在各行各业都有绩效考核,我也希望导游行业能有个完善的绩效考核体制,服务质量和奖金挂钩。
赵斌告诉记者:目前业内已经在为建立新的考核奖励机制进行讨论。目前的一些建议包括,由“导游协会”来为导游评级,制定各级导游员的服务费标准,建立一个更加细分导游服务能力的机制,尝试将导游的评级与游客评分结合等。
据了解,《旅游法》实施对购物店的影响也非常大,一些购物店由于经营困难关门大吉,另一些则转变定位,或是变身为一般商场,或是变身为集旅游、购物于一身的景区,购物店由围着导游、旅行社转,回归到围着顾客转的正轨。
消费者青睐“自助游”
旅游市场如何实现个性化发展?
十·一假期,受团队游价格影响,九寨沟景区接待散客和团队游人数比例为7∶3,与往年形成倒挂。据国家旅游局统计,十·一期间我国出境游人数与去年相比增长30%,但以团队游方式出境的人数下降了20%。赵斌透露,由于价格低廉,消费者青睐自助游市场,这也是一种回归。在国外很多国家,旅行社为游客在团队游中提供了更多服务,所以团队游价格往往比自助游价格要高。
绍杰是一位从业三十多年的资深导游,他历经了中国旅游产业的成长和变革。他告诉记者,小包价、自费项目、旅行中进购物店等备受诟病的环节,最初都是应消费者之需才产生的。改革开放初期,旅行社主要是接待外国游客。一开始,旅行社将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,但是有些外国游客表示这样玩儿太累、需要休息,有些则表示对其中一些项目不感兴趣、要求更换,还有一些老人孩子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一些激烈的项目。为了能灵活安排行程、满足不同人的需求,旅行社设立了小包价模式,即报价中仅包括交通、住宿和主要景点等基础服务,其他项目则在接待过程中根据顾客需求添加。所有项目的总价肯定要比全包的价格高,因为导游要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租车、购票、司机等,成本自然上升。外国游客来到中国,想带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工艺品、纪念品回去,旅行社这才安排了购物。后来,人们在这些服务中看到巨大的利润,随着旅游市场竞争加剧,加之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,整个旅游市场就越来越混乱,于是好经被念歪了。
在绍杰看来,《旅游法》实施前,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,旅游产业也会健康发展。但是,由于执法不严,使得很多制度成了一纸空文。一些服务于旅行者的经验和模式也变味了。现在,《旅游法》刚出台,大家都很谨慎,在观望,市场的变化很明显,但是如果监管不力,新的问题又长期得不到解决,很多老问题就有可能会回潮。
赵斌表示,《旅游法》的出台,使团队游向自由行转变的势头,尤其是国内自由行市场,比业内预期得更早。从中国国旅来讲,全国各地分子公司都在几年前就纷纷设立了专属部门,开发自助游产品。在《旅游法》出台后,从价格战中抽身的公司,可以利用自身规模、特长等优势,通过互联网,将自助游产品的要素资源进行更好的整合,开发更多有特色的自助游、半自助游产品。在团队游方面,一些有专业特长的中小旅行社,完全可以在某一地、某一类旅行项目中开拓出更多发展空间。比如医疗游、美容游、自驾游等都是可以发展的细分市场。
记者在市场上看到,针对春节市场,一些旅行社推出了“大溪地包机直飞”“英国过大年”等深度品质团;针对银发族,一些小旅行社则开始宣传短至几天长至几个月的养生休闲游;针对蜜月游,包含各种价位与服务项目的海岛游,为新人提供了更多选择。《旅游法》给了旅游行业更多规则,却让其发展方向更加多样化。
记者手记
把钱花明白喽
“众口难调”,记者在采访中,多次听到业内人士说起此词。“以前购物多了,人们喊着不要购物;不让购物时,又主张购物也是旅游的一部分。”初看之下,这样的行为是有些矛盾,然而结合自己的经历细细体味,记者却觉得,这前后两种购物,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前者,旅行者花不花钱,甚至想不想花,都由不得自己作主,很多时候,消费者被侵占了游览时间,花了冤枉钱,还要让一些从中得利者在背后耻笑。
后者,“购物”一词在消费者的语境里则是,想买什么商品由自己决定,在哪里买,什么价格合适,商品质量好坏,导游进行指引和介绍,让我买得明明白白。导游和旅行社的服务费赚在明面上。
不仅是购物,旅游服务的方方面面都是如此。实际上,消费者要的很简单,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花了多少钱享受多少服务,老百姓心里明镜似的。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廉价购物团仍有市场的原因。市场让老百姓满意的前提是,有不同的服务套餐可供选择,每种套餐包含什么项目有个细则和标准,让老百姓在旅游中玩儿舒心了、把钱花明白喽。